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浙江药科职业大学第三届“远志十佳学生人物”评选活动的通知》要求,经学生自主申请、辅导员推荐、学院奖助工作小组初评,现将药学院关于校第三届“远志十佳学生”候选人拟推荐名单公示如下,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-10月11日。
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反映。反映情况时请提供真实具体的事实材料,并签署姓名和联系电话。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或不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,将不予受理反映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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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药科职业大学药学院
2025年10月9日